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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据纠纷案 追索欠款的有效方法
2010-03-07 10:23:03 来源:吴家国
2009年3月某经贸公司欠某水泥管公司水泥管款,该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便给了某水泥管公司一张10万元支票,该支票出票人是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成立的某养殖中心(个体户),负责人与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人.水泥管公司收到支票后,即提示付款,但被告知支票账户中存款不足.经与经贸公司法定代表人(个体户负责人)协商支付票据中的10万元问题,未能成功.水泥管公司及时向法院以某养殖中心为被告,由票据纠纷为由,向法院提起诉讼.现在法院已判决某养殖中心承担票据上的10万元,该判决已生效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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